【申請試用條款】

為了能申請試用本服務,請同意以下事項:

1. 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申請者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申請試用。

2. 若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睿格科技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帳號,並拒絕申請者使用本服務。

3. 完成本服務的申請登記程序之後,申請者將被指派一個特定之試用帳號及密碼,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申請者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推定為申請者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申請者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4.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睿格科技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對此所致之損害,除證明係因可歸責於睿格科技網站之事由所致,睿格科技將不負任何責任。

5. 睿格科技若知悉用戶之帳號密碼確係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含該帳號所生之任何服務)。

6. 用戶因操作不當而誤刪檔案,復原刪除檔案並不在本服務範圍之內。

7. 本公司僅提供Gridow企業影音雲服務,對於用戶上傳分享之資料內容(如影像、圖片、音樂、文章等)均不負擔保責任,對於用戶使用本服務所產生的糾紛亦不負法律責任。用戶需確保其教材及資料等皆取得合法之傳遞、播放權利,如有任何人主張其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遭受侵害時,應由用戶自行負責解決,並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8. 用戶使用本服務,經主管機關認定或經人向本中心反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本公司經查屬實,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即刪除用戶刊登之資訊或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 有竊取、更變、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 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情事者。
  • 有入侵網際網路上其他系統之行為者。 
  • 破壞或危害本服務或網路上各項服務、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者。
  • 商品資訊或廣告內容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者。
  • 商品資訊或廣告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所得稅、營業稅、刑事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商標法或其他法令之規定。
  • 商品資訊連結到任何不當之網址或連結。
  • 散播電腦病毒者。
  • 商品資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色情、盜贓之情事、販賣違禁物品或涉及誹謗、恐嚇他人者。

9. 用戶保證使用本服務之行為應合於中華民國之法令規定,不得有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事情,違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本帳號所有服務且不負賠償責任。

10. 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本申請條款,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gridow.com.tw)上,不另外個別通知。用戶如不能接受修改後之申請試用條款,應於公布之日起七日內通知本公司終止本服務,如未於該期限內終止,則視為用戶同意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11. 本契約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12. 因本條款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3. 用戶同意睿格科技寄發各類活動、課程及產品行銷有關之EDM或與商品或服務有關之訊息至本人參加本活動過程中所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除外亦得以其認為適當之方式以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提供各類活動、課程及產品行銷相關訊息。